各分院、各部门:
按照“温财控[2006]183号”文件精神,现需上报2015年度仪器设备购置预算计划。各分院、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将需要采购的仪器设备按要求填入“2015年度仪器设备购置预算计划统计表”(见附件)中,经学院研究审批后上报校计财处和市财政局。此计划经市财政批准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无购置预算计划的,将不予采购。
在填写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时,特别要注意正确填写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预算金额(含增值税)、需求时间等。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中的仪器设备,需按照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提供的协议仪器设备填写上报。
请各分院、部门资产管理员汇总签字盖章后,于2014年12月1日前交至实验教学管理部设备资产管理办公室(北校区8-203),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yjf09@wzu.edu.cn。
联系人:余俊芳
联系电话:86680781(778781)
实验教学管理部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