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人事调动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并经学校同意,拟调入黄碧同志为学院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个人或组织认为有情况需举报反映的,请在7天内向学院人事与计划财务部书面或来访举报(电话:86680897)。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姓名 | 出生年月 | 职称 | 学历 | 毕业学校 | 专业 | 调出单位 | 拟聘工作 |
黄碧 | 1983.03 | 讲师、 会计师 |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 | 杭州电子 科技大学 | 会计学 | 温州市审计局 | 经管分院教师 |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二O一四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