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填报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的通知》(温组传 [2014]12号)文件要求,对我校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进行统一填报,现将有关填报工作说明如下:
一、填报对象:全校在编在岗人员。
二、填报内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报告表》(表一)、《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情况汇总表》(表二)上的有关内容。
三、填报程序:由各部门,各学院组织填报,填报结果报校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其中科级(含)以上纸质材料(表一、表二)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电子材料发校党委组织部邮箱:wdzzb@wzu.edu.cn;科级以下材料(表一、表二)报送人事处人才办(人才交流中心),电子材料发人事处邮箱:rcb@wzu.edu.cn;最终材料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报送。
四、填报要求: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填报《表一》,并在表格上签名;各部门、各学院办公室负责填报《表二》,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各部门、各学院在4月15日(周二)上午11:00前上报填报结果。
联系人、联系方式:
苏 洁(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南校区行政楼821B),
86598033(8033),666116;
叶莲芬(校人事处人才办(人才交流中心)南校区行政楼714B ),86680895(8895),661510
附:
1、《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报告表》(表一);
2、《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情况汇总表》(表二)
附件:

温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14年4月14日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