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创业学子领到创业证

时间:2011-04-08 作者:党院办 来源:瓯江学院创就办


    4月7日,我院姜艳、冯俊钱等10位2011届毕业生成功领取到教育部颁发的首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简称"创业证")。"创业证"今年首次实行,发放对象是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通过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按照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经各层级审核后予以颁发。此项政策正是教育部为鼓励大学生以创业带动就业,从而扩大就业采取的一项有力措施。

    据了解,"创业证"有效期是3年。在这3年中,持有"创业证"的大学生可以享受的以下优惠政策:一、注册企业、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工商部门对其登记和注册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办照并简化登记手续;申请从事小规模私营企业的,将实行试办期制。其中从事商贸经营的,试办期为一年;从事生产型、科技型的,试办期是两年。试办期间核发营业执照并注明经营期限,免收注册登记费、变更手续费、年检费。二、减免部分企业所得税,每年可免税8000元。三、可享受贷款担保。由各级政府设立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要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

    冯俊钱同学从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敏手中接过这张含金量极高的证书后兴奋地说:"2008年,我参加学院创业先锋班学习后,与朋友合资创办宁海瑞克旅游用品厂,主要生产宠物狗所需的一系列产品(主营狗圈出口贸易),由于是在校学生一方面要完成学业,另一方面要解决企业创办、运营前所面临的各项繁杂手续,包括注册资金筹集等,丝毫没有享受到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指尽管国家有政策,但到地方时实施细则没有出台,难以实行),一度产生放弃的念头。现在拿到了这个证书后,不仅可以减少程序性工作所耗费的时间,而且也为公司节省了一笔开支......我相信今年公司贸易额达到200万目标不成问题!"

    据学院创业就业办傅时波老师介绍,今年我院应届毕业生中有136人正在或着手选择自主创业,自主创业率达到5%,较去年增长一倍,高于全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率平均水平(1.94%),这一切得益于学院近年来大力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战略举措。目前,我院还有81位毕业生正在申请办理第二、三批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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