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审计要求,按照《温州理工学院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行政〔2022〕110号)规定,学校将开展专利入库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利发明人(附件1)依据专利证书和专利申报的成本票据(专利费用报销时的凭证)等资料填写《温州理工学院专利入库登记表》(附件2),签字后提交至学院。登记时,需完整填写专利号、专利名称、发明人、申请人、和授权公告日。使用学校资金申请获批的专利,在填写资金来源时选择财政专户,专利的原值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以及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专利权获得后的后续维持费用不计入成本。
2.各单位依照《温州理工学院有效专利清单》(附件1),督促相关教师完成入库登记工作,并于6月28日之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滨海校区行政楼A6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wzutkyc@163.com。
3.科研处核实确认并汇总各单位提交的专利入库登记表,统一录入资产云平台,由计划财务处进行入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备案。
4.科研处联系人:
戴老师,86596928;李老师,85858020。
科研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