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拟录用林博同志为学院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教师。现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人事录用规定,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个人或组织认为有情况需举报反映的,请在7天内向学院人事与计划财务部书面或来访举报反映(电话:86680881,666980)。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姓 名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 | 职称 | 学历 | 专业 | 毕业学校 | 拟任工作 |
林博 | 1985.07 | | | 硕士研究生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同济大学 | 理工分院教师 |
瓯江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