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0-21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部署,结合9月24日《有关学院部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主要工作补充的说明》,现就我院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思路
    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步骤中“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环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其它环节从实际出发灵活掌握与应用。
    二、评议内容
    1、每位党员要对照党章,结合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岗位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教师党员要对照8月14至15日省委书记夏宝龙同志在全省高校书记校长读书会上的讲话精神,重点检查和评价其是否确切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是否自觉宣传和践行群众路线,是否争做业务学习的模范、爱岗敬业的模范、服务师生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弘扬正气的模范。
    3、学生党员要重点检查和评价其在促进学校学风和寝室文明建设、推进班风建设、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是否争做学习科研的模范、社会实践的模范、服务同学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弘扬正气的模范。
    三、评议要求
    1、评议结果要求。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0%左右。
    2、评议材料要求。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要及时进行总结,总结参评党员数、优秀党员数、合格党员数、不合格党员数,并提交评议工作的小结及相关表格电子版(见附件),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3、评议时间要求。各党总支原则上在2013年11月8日前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11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组织与工会工作部 (邮箱linusding@QQ.com)。
    附件:
    附件1:温州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附件3:民主评议优秀党员登记表   
    附件4: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附件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6:民主评议党员党内测评表    
    附件7:民主评议党员群众测评表
中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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