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管理、辅导员和教辅等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6-18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


为深化学院人事制度的改革,精简机构,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优化管理队伍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加强德才兼备、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学校关于管理、辅导员、教辅岗位聘任的会议精神,现将我院党政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党政管理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与财务管理部,负责聘任的日常工作和接受教职工的投诉、申诉,并就投诉、申诉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送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1、强化服务,完善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做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2、公平竞争,按岗聘任
建立“用人所长,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管理人员聘用机制,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任的原则;完善考核制度,建立管理人员分流退出机制,完善管理队伍“择优聘用、严格考核、有效激励、正常退出”的一整套用人机制。  
3、总量控制,适度流动
学院自主用人,员工自主聘岗,双向选择。在保持管理队伍稳定的同时,鼓励适当数量的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调整岗位,充分发挥管理队伍的总体效能。  
4、优选资源,优化结构
应聘者根据各部门岗位设置数和本人意愿,自主择岗、竞争上岗。各部门结合工作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本着有利于部门发展,以科学性为基础的原则,在应聘者中择优聘用。
三、聘任范围与岗位设置
聘任范围为温州大学全体在编在岗管理人员和瓯江学院全体在编在岗管理人员。
瓯江学院2012年管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设置、应聘条件、岗位职责见附件1。
四、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及理论修养和较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
2.能够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团结同志,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3.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具备相应岗位的聘任条件。
五、聘期与考核
1.聘期
本次聘任,聘期为3年,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
2.聘期考核
各聘任单位负责上岗者在聘期内的日常管理与考核。
聘期考核分学年考核和期满考核。
学年考核的重点是检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工作任务的进展。
期满考核结合下一轮聘任工作进行,教职工聘期内的工作业绩是下一轮聘任的重要依据。
六、聘任程序
1、6月18日
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部门管理岗位设置方案,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审定后的设置方案。
2、6月18—6月20日
应聘人员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2年管理(含辅导员)、教辅岗位应聘表(填写一式2份),每人可申请2个岗位。
3、6月21日
通过考察或面试,各部门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汇总报学院,经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管理岗位拟聘名单(公示3天),同时公布学院空缺管理岗位。
4、6月22日
未获聘人员第二次应聘管理、辅导员、教辅空缺岗位,程序同上。
5、6月26日
学院召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聘任结果并予以公示。
6、6月28日
学院发文公布聘任结果
七、相关事项说明
1、现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此次未被聘任者,如人事关系在学校,按学校待聘人员进行管理;如人事关系在学院,按照人事代理协议或合同规定予以解聘。
2.聘期内,因工作需要或人员变动等原因,相关单位可按聘任原则和程序调整岗位或人员。
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任资格。
4、本学年考核或试用期满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人员,本轮聘任时不予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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