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专任教师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6-18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令第26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温州大学2012年校内岗位分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2年岗位分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本着合理配置、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按岗定酬的原则,根据学校教师聘任会议精神,为确保教师聘任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院专任教师岗位聘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
以科学合理地设置各专业教师岗位为前提,以学院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科研任务和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为依据,在核定的教师编制范围内,配置岗位。
(二)优选资源、优化结构、形成梯次
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布局规划和师资结构比例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情况,配置岗位。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和各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研究岗位聘任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与计划财务部,负责聘任的日常工作和接受教职工的投诉、申诉,并就投诉、申诉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送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各分院成立相应的聘任工作小组,负责本分院教师聘任的相关工作。
三、聘任范围
温州大学全体在编教师和瓯江学院全体在编在岗教师。
四、聘任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教育事业,热爱瓯江学院;在岗在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教书育人;
(二)以主要精力从事学院教学工作,服从学院安排,积极支持所在分院工作;
(三)原则上应有担任班主任、指导学生学科竞赛、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和担任学生指导教师等育人工作经历;
(四)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满三年方可聘一至八级岗;
(五)原则上每周能承担不低于10课时的教学工作量;
(六)教学效果良好;
(七)原则上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五、岗位设置
详见瓯江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设置(附件1)。
六、岗位聘任的业绩条件
详见《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2年岗位分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七、聘任程序
(一)公布聘任岗位(6月18日)
聘任工作小组办公室将核定后的岗位设置、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二)个人申请(6月18日—6月20日)
应聘教师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填报申报表(附件,可下载),电子版发送至ojxywzu@126.com,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佐证材料交至瓯江学院人事与财务管理部(北校区8号楼301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6月21日—6月22日)
各分院对应聘人员的业绩、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定期考核结果等基本任职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2年岗位分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筛选,初步确定拟聘名单,报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分院上报的拟聘名单和佐证材料,依据聘任条件和相应岗位职责择优聘用。
聘用第一志愿为瓯江学院的教师后,如聘用名额未满,由校人事处提供第二志愿为瓯江学院的教师名单,学院在其中择优聘用。
(四)拟聘名单公示(6月25日)
公示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聘用名单,公示期三天。
(五)聘任(6月28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教师经各分院负责人签署意见,由学院正式聘任。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聘任中,工作年限及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
(二)本次聘任聘期为3年,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
(三)聘期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根据《温州大学教职工退休暂行规定》(行政〔2008〕198号)延退期满的教职工,聘期自动终止。
(四)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
 
 附件: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2年各分院专任教师聘任设岗数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2年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岗应聘表
            温州大学2012年教学科研应聘表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2年教学科研低职高聘应聘表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2年各分院聘任情况汇总表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