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分党委):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党员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校风学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根据《温州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创新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办法》(党委〔2008〕21号)和《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委〔2010〕3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和"成长成才表率"评选工作。
一、参评对象
在校生中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性原则,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学生党建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能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联系和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正确对待名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组织观念强,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认真对照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的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标准,争当努力学习的模范、自觉成才的模范、服务同学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弘扬正气的模范。
三、评选名额
按照在校生中共正式党员总数6%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同时,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基础上,按照在校生中共正式党员总数1%的比例推荐产生"成长成才表率"。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推荐。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和"成长成才表率"的评选推荐,以学院党总支(分党委)为单位进行,各学生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结合上年度学生党员民主评议情况进行民主推荐,各党总支(分党委)进行联评。民主推荐要重点考查学生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表现,把自觉争当"五个模范"的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出来。
2.评审。校党委组织部根据推荐材料进行复核评审。
3.公示。复核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审批。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党总支(分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和评选推荐名额进行评选,真正把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党员评选推荐出来,把评选推荐先进的过程作为激励、教育广大学生党员和青年学生的有效手段。
2.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党员要填写《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登记表》一式3份,16K纸正反面打印(见附件2),同时附先进事迹材料1份(800字以内),学院填写《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推荐的温州大学"成长成才表率",学院填写《温州大学"成长成长表率"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事迹材料)、《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名单汇总表》、《温州大学"成长成才表率"推荐名单汇总表》于5月16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wdzzb@wzu.edu.cn)。事迹材料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文字精炼,典型突出。
3.学校将在"七一"前夕,对我校各类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组织、宣传、学生工作部门和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和"成长成才表率"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典型、争先进的良好风气,进一步营造深入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和喜迎党代会胜利召开的浓厚氛围。
附件:
1.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成长成才表率"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