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教师职称申报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1-03-29 作者:人事组织部 来源:瓯江学院


 

各分院,各部门:

    接学校人事处通知精神,2011年教师职称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2011年教师职称申报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人员在我校工作年限不少于一年,科研教学条件按《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条例》行政〔2011〕58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

    根据浙教办高科〔2011〕4号文件要求,从2011年起,高校教师申请专业技术资格所填报的各类成果时间,统一调整为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当年6月30日。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的学术行为,从2011年起,高校教师申请专业技术资格所填报的论文,须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

    二、报名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如实填写《温州大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递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研究生主干课程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所在分院、部门办理申报,所在分院、部门必须同时核实上述证书,并在复印件上盖分院、部门公章;外语、计算机符合免试条件,请填写免试申请表(一式二份,附相关证明材料)。
    (2)各分院、部门根据个人申请表填写《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件3),请注意教师申报专业一定要按照教育部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进行填写;由负责人签字、盖章,于4月11日之前将汇总表、外语、计算机免试表送人事组织部(8号楼301室),并附电子版,电子版发 ojxywzu@126.com

    联系电话:86680897(内线8897)   联系人:赵小珍、王春鸯

    (3)学校人事处将严格按照《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条例》行政〔2011〕58号文件规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严格审查,并进行评前公示。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分院、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教师,认真做好2011年度我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准备工作。

                                      瓯江学院人事组织部

                                        2011年3月29日

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条例》的通知

      2、温州大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请表

      3、2011年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4、教育部学科目录

      5、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6、外语免试审核表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