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瓯江学院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学风建设评优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9-04-23 作者:瓯江学院学工部 来源:瓯江学院


各系、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学院学风建设工作方针,巩固我院前期学风建设成果,表彰学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我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学风建设评优活动,请各系做好宣传发动及初评工作。

一、评选对象:

瓯江学院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宣传发动:

各系组织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进行评优工作动员,同时制订(完善)本学期班级学风建设计划,为本学期学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三、评选要求:

1、"学风建设优秀班级"评选要求:

(1)具有一个团结协作,积极向上,以身作则的班集体。认真组织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向上的促学风建设的班级活动和团日活动;

(2)班级同学积极投入学长辅导活动,开展学习交流会;

(3)班级同学学习氛围良好,学院、系抽查无上课无故迟到、旷课现象;

(4)积极参加校、院、系各级组织的活动,成效明显;

(5)评选学期内,全班同学无受处分者,无考试违纪现象;

(6)能够切实抓好班级学风建设;

(7)学期初班级全体同学每人上交一份学期学习工作计划到辅导员处;

(8)引导班级同学参与学生科研工作;

(9)结合班级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早读、晚自习、专业互补晚自习;

(10)周一至周四晚上不组织、参加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2、"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无违纪行为;

(3)日常行为无不文明现象;

(4)评选学期无补考现象(包括期末考试、缓考等,不包括公选课、双专业、辅修课程);

(5)积极投入学风建设活动,在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6)模范遵守《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手册》。

3、"学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1)符合"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的第(1)、(2)、(3)、(5)、(6)项要求;

(2)各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且在学院的学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以身作则;

(3)"学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与"学风建设先进个人"不可同时申报。

4、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评选要求详见相关具体通知。

四、评选名额及奖励:

"学风建设优秀班级"和"优良学风班"的总数按各系班级数的10%评选,从严把握;获选班级给予一定奖励。

"学风建设先进个人" 按各系学生总数的3%评选;获选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学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由各级学生组织推荐,各系从严审核,不超过各系学生总数的5‰;获选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程序及材料要求:

1、5月4日前各系自行组织初评工作,初评工作须具备班级、个人自行申报、班主任及辅导员推荐、系学生科审核、公示等程序;

2、各系初评工作结束后,整理材料于5月4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以系为单位交至学院学工部(茶山北校区5-304);(上交材料需电子版一份,纸质版申报集体项目一式二份、个人项目三份,申报集体项目需附所评学期班级学风建设工作计划、总结,申报材料需真实、详实,系里审核后签意见盖章)

3、学院学工部进行复审,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学院发文表彰。

六、其他事项:

1、"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不能与"学风建设优秀班级"、"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同时申报。

2、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班级,不能参加该学期的"学风建设优秀班级"评选。

3、申报材料以系为单位上交,谢绝班级或个人递交材料。

 

附件1:瓯江学院学风建设优秀班级申报表

附件2:瓯江学院学风建设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瓯江学院学工部

200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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