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瓯江学院人事聘用规定,经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全面考察,并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将本次面向本院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聘辅导员拟录用人员何九如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个人或组织认为有情况需举报的,要在7天内向瓯江学院党院办书面或来访举报(电话:86680897)。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籍贯 | 毕业学校 | 专业 | 拟任工作 |
何九如 | 男 | 1986.07 | 中共党员 | 新昌 |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 行政管理 | 辅导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