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关于学生平安保险理赔事项的通知

时间:2009-03-17 作者:瓯江学院学工部 来源:瓯江学院


一、理赔申请条件:

1、因意外伤害(如:上体育课、做实验等出现意外)在医院发生治疗的,我校医务室300元以内的紧急治疗的;

2、因疾病住院(先天性疾病、投保前疾病、艾滋病、疾病门诊费用等除外)发生治疗的

以上就诊需要在县级以上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定点医院(包括我校医务室)

二、理赔所需材料:

1、填写理赔申请书和理赔申请材料申请单

2、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1份

3、病历原件、医疗费原始发票、药费明细清单、出院记录

4、本人银行卡开户行和帐号

三、理赔申请途径:

1、每隔周三现场受理

学生在以下日期下午2:00前往校南校区行政楼415进行现场小额(1000元以下)索赔。

日期:3月25日,4月1日, 4月8日,4月15日,4月22日,4月29日,5月6日,5月13日,5月20日,5月27日,6月3日,6月10日,6月17日,6月24日。

2、代办

平时学生可以在工作日将理赔申请书和所需理赔材料交给各系负责老师或学工部张青青老师代办委托其进行索赔。

3、学生至公司索赔

学生可于工作日前往太平洋寿险温州中心支公司办理索赔。公司的地址是飞霞南路保丰大楼6楼。

以上三种申请途径可供选择。

                                   瓯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200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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