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瓯江学院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团学干部”、“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时间:2009-02-19 作者:团委 来源:瓯江学院


 

 

各团总支、学生分会,各学生社团,各班级:

   上学期,我院各级团学组织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评建"中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工作,团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推动我院团、学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调动广大团员学生争先创优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团学干部的评选对象为各团支部、班委委员,社团理事、正副会长与院、各系团学组织全体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积极参加各类活动、热心社会工作并在某一方面取得成绩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团学干部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学校、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智育成绩在班级60%以内;
  3、热心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扎实,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担任学生干部两个月以上时间。
  (二)工作积极分子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3、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4、担任学生干部两个月以上时间。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分配名额和申报条件进行民主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学生组织的同学认真讨论,评选要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2、院级优秀团学干部由学院按分配名额评选,其推荐表及材料由学院审核、评选、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并发文表彰;

    3、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于2009年3月6日前交院团委4-115办公室组织部,(推荐单位需做好本单位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优秀团学干部"、"工作积极分子"汇总表,并上交文本和电子版,其中文本需盖有各单位的印章,电子版请在截止日前发至ojzzb2008@sina.com)。另外,要求所有拟推干部都要求附上上学期的学习成绩单。  

    4、各项表彰的申报表格均可从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团委网站下载。


  评选表彰"优秀团学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活动是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系团总支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不搞人为"拔高",努力做到公正、公平。


    附件:1、瓯江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2、瓯江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3、瓯江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瓯江学院“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5、瓯江学院“优秀团学干部”、“工作积极分子”汇总表

          6、瓯江学院团总支“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7、瓯江学院团总支“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8、瓯江学院团总支“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9、瓯江学院团总支“优秀团学干部”、“工作积极分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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