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聘教师、辅导员:
为做好我院2009年下半年接收新聘教师的报到工作,确保新聘教师及时到位,现就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工作安排
1、报到人员范围
2009年上半年经试讲、综合考察、学院党政联席会和温州大学讨论通过接收的引进人才、各类毕业生、调入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属温州大学事业编制人员(校编)按照温州大学报到程序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属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人事代理人员(院编)按照瓯江学院报到程序到学院人事组织部报到。
2、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9月5日
地点:温州大学北校区瓯江学院行政楼8-301室王老师处
3、报到所需基本材料(所需复印件均需A4纸张)
(1)2009年毕业生(学院人事代理):
A、身份证(原件及4份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需正反面印在同一页A4纸上);
B、报到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C、户口迁移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D、从本科始各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各阶段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
E、就业协议书原件(原件及复印件4份);
F、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省内高校转至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省外高校转至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G、近期免冠一、二寸照片各8张(连同电子版);
H、5寸生活照1张(连同电子版);
I、温州市工商银行本人为户主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2份(确保号码清晰,与身份证一同复印在A4纸上并经本人确认签字,用于发放工资)。
(2)调入人员(非应届毕业生)(学院人事代理)报到的基本材料:
A、身份证(原件及4份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需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B、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普通话测试合格证、岗前培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
C、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省内高校转至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省外高校转移至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D、近期免冠一、二寸照片各8张(连同电子版);
E、5寸生活照1张(连同电子版);
F、温州市工商银行本人为户主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2份(确保号码清晰,与身份证一起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经本人确认签字,用于发放工资)。
(3)调入人员(非应届毕业生)(学院人事代理)实行调档、落户程序和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原件):
1、提供原档案所在地的档案保管证明(如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保管证明);
2、提供本人调动申请(内容需说明调档的原因);
3、本人户口本(如无落户要求者,请提供本人不落户申请);
4、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可下载)。
二、温州大学事业编制人员需向学院提供的材料
温州大学事业编制人员按照温州大学报到程序到学校人事处报到,但需向学院人事组织部提供以下材料:
A、身份证(2份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需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B、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等复印件(各1份),调入人员提供温州大学调档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C、本科始各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各阶段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
D、近期免冠一、二寸照片各8张(连同电子版),5寸生活照1张(连同电子版);
E、温州市建设银行本人为户主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2份(确保号码清晰,与身份证一同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经本人确认签字,用于发放工资)。
三、报到程序(学院人事代理人员)
1、本人持报到所需基本材料到学院人事组织部(8-301室)报到。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缺失者暂不办理报到手续,可以以签约实习生身份参加工作。材料齐备人员由人事组织部开具《瓯江学院新进教职工工作介绍信》。
2、新教师持《瓯江学院新进教职工工作介绍信》到相关系、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A、党员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到8-302室党建办办公室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B、调入人员持调档、落户材料到相关办公室报到(具体办公室待定);
C、到各系行政秘书处报到。
3、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与新进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四、报到注意事项
1、2009年下半年新接收人员的报到工作由人事组织部负责,各系、部门协助进行;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缺失者暂不办理报到手续,保持签约实习生身份和待遇直至以上证件原件齐全,报到时间和相关待遇按以上证件送交人事组织部审核确认之日算起;
3、进入学院时间以开出《瓯江学院新进职工工作介绍信》的时间为准;
4、如发现新聘教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五、起薪说明
新聘教师正式报到入职时间为9月5日当天。因特殊原因已提早到校入职且材料齐备者可根据申请和部门意见正式报到入职(如辅导员),申请时间截止到本学期末,通过者将在本学期结束前按照上述程序正式报到入职,发放核定数额的假期补贴,9月份开始按起薪工资正式发放。9月5日正式报到之日起薪。
六、其他说明
1、本通知所指报到概念限定为按照以上程序正式入职的教职员工,不包括因工作需要提早到校入职人员,提早到校入职人员的薪资按签约实习生待遇核发直至符合起薪条件并按规定发放。
2、新聘人员的社保、公积金合同签订之后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办理。
3、学院不提供住宿,请新聘教职工谅解并提前自行安排好住处。
4、报到人员手续齐备后,合同签订等有关具体事项将在学院网上通知,敬请关注。
5、新聘教师请即刻联系各系教学秘书(联系人)以便安排下学期上课事宜,行政人员联系部门联系人以安排相关工作,作好工作准备。
6、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组织部王老师联系(0577-86680897、86680270)。
系、部门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编制 |
商务系 | 财务管理 | 陈琪华 | 女 | 肖老师 | 0577-86680705 | 学院人事代理 |
商务系 | 财务管理 | 黄伟光 | 男 | 肖老师 | 0577-86680705 | 学院人事代理 |
商务系 | 国际贸易 | 谢贝尼 | 女 | 肖老师 | 0577-86680705 | 学校事业编制 |
法学系 | 法学 | 卢锦泉 | 男 | 夏老师 | 0577-86697572 | 学院人事代理 |
法学系 | 法学 | 郏献涛 | 男 | 夏老师 | 0577-86697572 | 学院人事代理 |
信息系 | 教师 | 谢翠华 | 男 | 曾老师 | 0577-86680732 | 学校事业编制 |
信息系 | 教师 | 吴宗大 | 男 | 曾老师 | 0577-86680732 | 学校事业编制 |
信息系 | 信息工程 | 林志源 | 男 | 曾老师 | 0577-86680732 | 学院人事代理 |
文学系 | 商务英语 | 何一丹 | 女 | 林老师 | 0577-86680716 | 学院人事代理 |
艺体系 | 软装设计 | 苗 颖 | 女 | 邹老师 | 0577-86680531 | 学院人事代理 |
艺体系 | 理论 | 叶 芳 | 女 | 邹老师 | 0577-86680531 | 学校事业编制 |
理学系 | 数学 | 胡小文 | 男 | 宋老师 | 0577-86680737 | 学院人事代理 |
工学系 | 土木工程 | 徐 斌 | 男 | 陈老师 | 0577-86680739 | 学校事业编制 |
工学系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俞 平 | 女 | 陈老师 | 0577-86680739 | 学院人事代理 |
学工 | 辅导员 | 何九如 | 男 | 胡老师 | 0577-86680768 | 学院人事代理 |
学工 | 辅导员 | 徐增杰 | 男 | 胡老师 | 0577-86680768 | 学院人事代理 |
学工 | 辅导员 | 吴春所 | 男 | 胡老师 | 0577-86680768 | 学院人事代理 |
学工 | 辅导员 | 张跃雷 | 女 | 胡老师 | 0577-86680768 | 学院人事代理 |
法学系 | 教师 | 曹可亮 | 男 | 夏老师 | 0577-86697572 | 学校事业编制 |
理学系 | 教师 | 徐滿清 | 女 | 宋老师 | 0577-86680737 | 学校事业编制 |
商务系 | 教师 | 陈雪晴 | 女 | 肖老师 | 0577-86680705 | 学院人事代理 |
商务系 | 教师 | 林 雅 | 女 | 肖老师 | 0577-86680705 | 学院人事代理 |
瓯江学院人事组织部
200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