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学院人事制度的改革,精简机构,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优化管理队伍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加强德才兼备、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行政管理机构及系级设置方案》和学校关于管理、辅导员、教辅岗位聘任的会议精神,现将我院行政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行政管理岗位聘任工作。学院聘任工作小组在人事组织部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组 长:马大康
副组长:上官女 赖学军 张焕镇
成 员:周加峰 潘维真 吴一琦 张 敏 李方强 余 伟 张惠玲 邱晓雅
高红星
各系、各部门成立相应的聘任工作小组。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1、强化服务,完善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做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2、公平竞争,按岗聘任
建立“用人所长,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管理人员聘用机制,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任的原则;完善考核制度,建立管理人员分流退出机制,完善管理队伍“择优聘用、严格考核、有效激励、正常退出”的一整套用人机制。
3、总量控制,适度流动
改革固定的用人制度,破除职务终身制;独立学院自主用人,员工自主择业,实行双向选择。管理队伍稳定有利于管理经验的积累,管理水平的提高;在保持管理队伍稳定的同时,鼓励适当数量的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调整岗位,充分发挥管理队伍的总体效能。
4、优选资源,优化结构
应聘者根据各部门岗位设置数和本人意愿,自主择岗、竞争上岗。各部门结合工作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本着有利于部门发展,以科学性为基础的原则,在应聘者中择优聘用。
三、聘任范围与岗位设置
聘任范围为温州大学全体在编在岗管理人员和瓯江学院全体在编在岗管理人员。
瓯江学院2009年行政管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设置、应聘条件、岗位职责见附件1。
四、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水平,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政策及理论修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团结同志,爱岗敬业。
2.身心健康。
3.各部门的具体聘任条件见附件1。
五、聘期与考核
1.聘期
本次聘任,聘期为3年,自2009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
2.聘期考核
各聘任单位负责上岗者在聘期内的日常管理与考核。
聘期考核分学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
学年度考核的重点是检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工作任务的进展。
期满考核结合下一轮聘任工作进行,教职工聘期内的工作业绩是下一轮聘任的重要依据。
六、聘任程序
1.6月19-6月22日
根据学院行政机构及系级设置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需要,各部门申报岗位设置。
2、6月23-6月24日
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部门管理岗位设置方案,学院人事组织部统一公布审定后的设置方案。
3、6月25-6月26日
应聘人员填写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一式2份),每人可申请2个岗位。
4、6月27-6月30日
通过考察或面试,各部门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人事组织部;由人事组织部向全院公示。
5、7月1-7月2日
未获聘人员第二次应聘管理、辅导员、教辅空缺岗位,程序同上。
6、7月3日
未获聘人员第三次应聘管理、辅导员、教辅空缺岗位,程序同上。
7、7月6日
学院发文公布聘任结果
七、相关事项说明
1、跨单位应聘人员需征得本单位同意后方可应聘。
2、现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此次未被聘任者,如人事关系在学校,按学校待聘人员进行管理;如人事关系在学院,按照人事代理协议或合同规定予以解聘。
3.聘期内,因工作需要或人员变动等原因,相关单位可按聘任原则和程序调整岗位或人员。
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任资格。
5、本学年考核或试用期满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人员,本轮聘任时予以解聘。
附件1:瓯江学院2009年管理、辅导员、教辅岗位的职数设置、应聘岗位条件、岗位职责(附件1)。
附件2:瓯江学院2009年管理、辅导员、教辅岗位应聘表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