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瓯江学院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8-10-13 作者:党院办 来源:学工部


各系,各班级: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在院风学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行政〔2007〕123号),决定开展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瓯江学院学籍的在读学生。

    二、评选依据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行政[2007]123号)

    三、时间安排

    1、10月20日前各系对照评选条件组织学生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参加学院评选的人员名单;

    2、10月20日,各系将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送交院学工部;

    3、10月底前学工部组织参评学生进行公开演讲并确定初步人选;

    4、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评选确定"学习标兵"初步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5、11月初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核,由学校发文表彰。

    四、其他

    1、请各系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积极宣传并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

    2、"学习标兵"在该学期"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基础上评选。

    3、申报材料需按照要求填写,在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系为单位同时发送到aya99111018@wzu.edu.cn ,不接受个人递交的材料。

 

    联系人:徐雅    联系电话:86680768 / 8768

 

附件: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习标兵"评选办法

      2、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习标兵"申报表

      3、温州大学"学习标兵"申报表

 

 

 瓯江学院学工部     

二00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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