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的通知

时间:2008-09-25 作者:党院办 来源:学工部


各系,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加强院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关于"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办法》(行政〔2007〕122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申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班级。各系推荐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班级总数的10%以内。

    二、评选条件

    参见《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关于"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办法》。

    三、时间安排

    1、10月20日前,各系在"学风建设优秀班级"的基础上组织评选,对申报班级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优良学风班"的材料必须附有该班级当学期三分之二以上任课教师的推荐意见。评选后确定推荐参加学院联评的班级。

    2、10月20日,各系将"优良学风班"的推荐名单及相关评选材料送交学院学工部(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3、10月22日-10月24日,学工部组织"优良学风班"参评班级进行公开演讲展示。

    4、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评选并确定"优良学风班"的初步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5、10月底,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核。

    6、学校发文表彰。

    四、其他事项

    1、各系要将"优良学风班"评选的具体要求通知到所有班级,并动员有关班级积极申报。班主任要主动指导班级组织申报材料。

    2、"优良学风班"的申报材料要具体典型,可以图文并茂,充分展示班级的良好风貌和学风建设成效。(材料要求另附)

    3、上学期班级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不能参加该学期"优良学风班"评选。

    4、各系上交"优良学风班"申报材料时请同时上交班级演讲展示用的多媒体材料一份(文件名设为班级全称)、演讲人资料(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工部 徐雅    联系电话:86680768 / 8768

 

附件: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优良学风班"申报表

      2、班级任课教师推荐意见表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工部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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