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院聘任学生科副科长1名。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院聘干部选拔、任(聘)用管理细则(暂行)》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职位
系学生科副科长1名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且2年以上(含2年)辅导员工作经历;或研究生学历且1年以上(含1年)辅导员工作经历;
3、中共正式党员
4、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责任心、事业心强;
5、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干部聘任工作程序:
1、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的本院的教职工均可报名应聘。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者需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应聘干部登记表》(见附表,可下载)。报名时间:2008年7月4日-7日上午11:30;报名地点:学院人事组织部(8号楼401室)。报名需递交《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应聘干部登记表》。
2、汇总与初审。学院人事组织部及时将报名应聘的情况进行汇总,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并向院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应聘情况。
3、确定考察对象。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任干部的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对拟任干部的考察对象,由学院党委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由2名以上成员组成
5、讨论决定。院组织人事部汇总考察组的考察情况,向学院党政联席会汇报,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拟任干部名单
6、公示。在学院网上公示经研究确定的拟任干部的基本情况、拟任岗位,公示时间为三天。
7、任前谈话。学院党政领导与拟任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8、发文聘任。学院发文任命。
有关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抵制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广大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民主推荐、考察等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监督。
关于面向全院聘任学生科副科长的通知
时间:2008-07-04 作者:瓯江学院党院办 来源:瓯江学院党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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