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开展行政管理岗位全员聘任的通知

时间:2008-07-04 作者:瓯江学院党院办 来源:瓯江学院党院办


各部门:

  为了深化学院人事制度的改革,精简机构,更好地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优化管理队伍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进一步加强德才兼备、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行政管理机构及系级设置方案》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开展学院行政管理岗位全员聘任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管理岗位聘任工作。学院聘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组织部,负责聘任的日常工作。

  组  长:马大康

  副组长:上官女  谢志远  张焕镇

  成  员:周加峰  吴一琦  李方强  余  伟  邱晓雅  高红星 

          周德奎  张汝潮  毛毅坚  盛爱萍  郑  声  欧建光

          谢安俊  张惠玲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1、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在管理岗位设置、聘任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做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2、公平竞争,按岗聘任。建立“用人所长,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职工聘用机制,坚持公开公平、竞争上岗、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的原则,并建立管理人员分流退出机制,完善考核制度,从而完善我院管理队伍“择优聘用、严格考核、有效激励、正常退出”的用人机制。 

  3、总体稳定,适度流动。改革固定的用人制度,破除职务终身制,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用人原则,促进独立学院用人自主,尊重员工自主择业。管理队伍的稳定有利于积累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也要鼓励适当数量的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调整岗位,充分发挥管理队伍的总体效能。 

  4、优化结构,双向选择。应聘者可根据各部门设置岗位数和本人意愿,自主择岗、竞争上岗。部门结合工作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本着有利于部门发展,以科学性原则为基础,择优聘用应聘人员。

  三、聘任范围与岗位设置

  一个学期以上瓯江任职经历(应届生需见习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编在岗管理人员均在聘任范围。

  四、岗位聘任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策及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身心健康。

  3.具体聘任条件:由各单位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关岗位的聘任条件。

  五、聘任程序

  1.岗位设置申报:各部门根据学院行政机构及系级设置的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本部门的岗位设置情况。

  2、岗位确定: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部门实际管理岗位设置方案,由学院人事组织部统一公开招聘公告。

  3、人员应聘:应聘人员填写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1),每人可申请2个岗位。

  4、聘任:各部门进行考察或面试,提出岗位拟聘人员名单,报人事组织部。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由学院院长聘任。

  5、若有部门未聘满的,未受聘人员可再次应聘,聘任程序同上。

  六、相关政策

  1、现在编在岗管理人员,未能获聘的人员,人事关系在大校内的按待聘人员进行管理,其余按照程序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或聘任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可不聘用,或有权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1)伪造学校、单位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2)拉拢、贿赂或要挟、恐吓聘任方的成员,或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方有关成员不能正常进行工作的;

  (3)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所聘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4)工作责任心差,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批评不改的,或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有旁证);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出国的;

  (7)出国逾期不归的;

  (8)违反工作规程或学校规章制度,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9)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10)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11)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

  (12)根据上级或学校的有关规定可以不聘或解聘的。

  3.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在校工作的应聘者作缓聘处理:

  (1)身患重病或重伤,正在医院治疗,尚需较长治疗期;

  (2)经司法机关或者学校上级机关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

  七、聘任时间安排

  1、7月1日— 7月2日     各部门申报管理岗位设置,提出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

  2、 7月3日-7月4日       公布各部门岗位设置和聘任条件。

  3、7月7日                行政管理人员全员聘任动员大会

  3、7月8日                上交聘任表

  4、7月10左右              决定聘任。

  八、有关事项说明

  1、本次聘任聘期为三年,从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本次聘任中,工作年限及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

  3、在聘期内,因工作需要或人员变动等原因,相关部门可按聘任原则和程序对岗位或人员进行调整。聘期内跨部门应聘人员需征得本部门同意后方可应聘。

  4、在年度考核或试用期满考核中出现过“不称职”且事后无明显改进的人员,本轮聘任时根据情况作降级试聘一年或不聘处理。

  5、上岗人员到达规定的退休年龄,聘期自动终止。

  6、本实施办法由人事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   瓯江学院行政管理岗位应聘表

  附件2    瓯江学院行政管理岗位设置公布表(7月8日10:4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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