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各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条例》(行政〔2008〕73号)有关规定,本学期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有关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申报条件:
①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实践教学教师、实验室技术人员和实践教学管理人员。
②项目申请人每年只能主持申报一项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且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在原有负责项目完成前,不得申请新项目。
③项目申请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温州大学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申请表一式四份。
2、立项重点:本轮项目立项以应用性研究为主,着力于解决实践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3、4月份已经申报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的实践教学改革方面的项目材料,将由教学科直接转交实践教学科,项目申报人不须另行申报。
二、申报形式:
请拟申报人填写《温州大学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于5月29日(星期四)前送交至北校区8号楼309室陈萌萌处。电子版申请书和汇总表请同时发送至chenmengmeng888@126.com。联系电话:86680780(8780)。
附件一: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条例》的通知
瓯江学院教学部
200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