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07年科研业绩申报登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登记的范围
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员工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授权的专利、通过鉴定(评审)的项目以及艺术创作类成果。
科研成果获奖、课题立项、结题及外来经费类科研业绩不需要个人申报,由教学部提请科研处根据有关备案材料直接计算奖励分。
二、本次科研奖励按照《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科研奖励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及《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论文奖励标准(期刊定级)》(附件3)相关规定执行。艺术创作类奖励按照《温州大学艺术创作奖励和业绩计算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附件4)计分。
科研奖励实施办法中“教学研究类二级B论文”是指发表在二级B档期刊上的教学研究论文(不包括思政、教育管理类论文)。具体标准参见《温州大学(筹)期刊定级标准(二级B档)》(附件5)。
三、科研业绩只需由我院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填报,并列出所有署名合作者(第一作者为学生或校外人员的,请注明)。各类科研奖励统一计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下,由其根据贡献大小合理分配给有关参与者。
四、提交材料说明:
1、请申报人将收集好的材料于2008年1月9日(星期三)前上交至教学部陈萌萌处(北校区行政楼218室)。同时填写《科研业绩申报登记汇总表》(附件1)一并发到邮箱chenmengmeng888@126.com.联系电话:86680780(8780)。
2、2A(含)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教学研究类2B论文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封面、目录、全文、封底),原件审核后返还;其他论文只需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独立或第一署名著作需提供原件留档(理科参编的著作请同时提供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鉴定(评审)项目及已授权专利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注:所有上交的材料都必须填写《科研业绩申报登记汇总表》电子版登记备案。
附件1 2007年科研业绩申报登记汇总表
附件2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科研奖励实施办法
附件3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论文奖励标准(期刊定级)
瓯江学院教学部
200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