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学院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11-05 作者:学工部 来源:瓯江学院


各学办,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6号,温州大学《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行政[2006]45号,《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国樑助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行政[2006]5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07/08学年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二、资助种类
  • 1、 国家励志奖学金
  • 2、 国家助学金
  • 3、 国樑助学金
  • 4、 困难补助
  • 三、资助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樑助学金: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困难补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四、资助人数和金额

奖项

人数

金额

资助对象

备注

国家励志奖学金

173

5000元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国家助学金(一等)特困生

319

3000元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国家助学金(二等)贫困生

639

1500元

家庭经济困难

 

国樑助学金

2

6000元/学年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

 

困难补助(一等)

100

1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

 

困难补助(二等)

150

800元

家庭经济困难

 

困难补助(三等)

200

400元

家庭经济困难

 

 

  • 五、资助名额分配

各学办(专科分流学院)

总人数

04/05/06级学生数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国樑助学金

困难补助

一等

二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人文外语学办

1145

705

19

38

76

 

12

18

24

法政学办

938

638

17

31

62

 

10

15

20

经济管理学办

1741

1141

30

58

116

 

18

27

36

数学电子学办

1548

1120

30

51

103

 

16

24

32

生物化学学办

869

629

17

29

58

 

9

14

18

机械土建学办

1064

694

18

35

71

 

11

17

22

艺术体育学办

1139

760

20

38

76

 

12

18

24

商学院

440

440

7

15

30

 

4

7

9

人文学院

29

29

1

1

2

 

 

 

1

外国语学院

207

207

4

7

14

 

2

3

4

音乐学院

26

26

1

1

2

 

 

 

1

美术学院

109

109

2

4

7

 

1

2

2

化学学院

49

49

1

2

3

 

1

1

1

机电学院

82

82

2

3

6

 

1

1

2

建工学院

151

151

3

5

10

 

2

2

3

服装学院

40

40

1

1

3

 

 

1

1

总计

9577

5687+1133

173

319

639

2

99

150

200

 

六、资助评选办法

各项奖助学金的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1、2、3、4。

七、评选程序

根据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学办提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学院根据各学办上报的材料,进行联评,确定名单;评选名单(结果)向全校师生公示。

八、其他说明

1、各学办根据学生贫困状况于11月9日上午11时前将学生申请材料上报院学工部勤工助学中心;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4、已获得过国樑助学金资助的同学需重新填表申报(已获名单见附件4);

5、优先考虑在学风建设中表现良好的同学;

6、附表1、附表2由学办负责助学解困辅导员填写并以电子表格形式发至邮箱chutian100@126.com;附表1-7以书面形式交院学工部勤工助学中心。

九、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1月9日(上午10点前):报候选人名单

    11月9-10日:学工部筛选名单

    11月11-15日:学校公示5天

    11月15日:报省教育厅

 

 

黄晓:Email:chutian100@126.com

      电话:86680807  661501  地址:北校行政楼108室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工部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五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温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2:《瓯江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附件3:《温州大学国樑助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4:《2005、2006年国樑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

附件7:《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8:《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9:《温州大学困难补助申请表》

附件10:《温州大学国樑助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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