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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总支,各学生社团,各班级: |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学术科研水平和学术科研兴趣,营造浓厚的学术科研氛围,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细则》的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07年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希望相关单位做好动员及组织工作。 一、申请对象和课题要求 (一)申请对象 瓯江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二)课题要求立项课题应围绕所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选题,鼓励科学交叉和边缘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前瞻性或应用价值(部分科研立项参考题目见附件一)。 二、申请立项和审批程序 1、全院在籍学生根据所学专业、爱好特长及研究能力,个人或多人联合申报科研课题,学院提倡团队研究方式。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申请表附后,可在瓯江学院网站公告栏下载),并须由指导教师评定项目的可行性、实用性及新颖性,报各团总支。 2、各团总支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汇总后报瓯江学院团委 。 3、瓯江学院团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初评,后上报校团委。 4、未被校团委审批立项的申报项目,由瓯江学院再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作为院级课题。 三、课题立项时间和完成时间 1、填写好《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本一份交至各团总支汇总,各团总支于2007年4月16日前交至院团委办公室杨雄老师处,过期不候。(地址:北校区行政楼102,电话86680785) 2、获得立项的科研课题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确需延长时间的可以申请两年内完成。 四、相关要求 1、开展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工作是创新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应在总结前面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学生申报科研课题。 2、各团总支在组织学生申报课题时应提供课题指南,加强指导,以保证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各团总支通知学生自行联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对获得立项的科研课题进行指导,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生完成科研立项课题。 4、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依据创新的原则和研究的规范化要求,按期独立完成课题,立项课题完成后,论文作者或发明专利人必须是学生,指导老师不能是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 五、其他事项 1、研究期限为一年(从立项时间起计算)。 2、在项目研究的过程中,相关因素的变更都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批准后上报学院团委;原则上不同意项目研究方向的变更。 3、学院团委对科研项目组织中期检查工作,立项人应认真、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项目进度情况。 4、经评审被确定为全省、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5、学生科研管理的具体内容及奖励办法请参考《瓯江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细则》与《瓯江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量化管理办法》(见瓯江学院《学生手册》) 附件一: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科研立项部分参考题目 附件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 |
关于开展2007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时间:2007-04-09 作者:团委 来源:温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