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暑假前后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01 作者:瓯江学院 来源:


 各单位: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定于7月2日结束,为了切实做好暑假前后的工作,根据学校部署和我院总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工作
       1.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为重点,通过班会、短信、微信、QQ群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使学生进一步明确考场纪律和考试违纪后果的严重性;加强院规院纪教育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风尚,增强诚信意识。
       2.学生原则上须在7月3日前全部离校,7月4日学生公寓封楼。假期学生一般不留校,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家的,要经家长同意,辅导员核实,二级学院审批,辅导员要做好学生情况的登记工作,并上报学工部备案,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和动态信息了解。
       3.考试工作完毕,请各任课老师务必于2017年7月7日(星期五)24:00前做好成绩的网上录入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位老师及时录入成绩。同时,请各教学单位、教务部按要求做好试卷的整理归档工作。
       4.学生可于2017年7月8日上午9点开始登陆瓯江学院教务部网站(http://jxb.ojc.zj.cn/)查询期末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课程或申请缓考的同学,请利用假期时间认真学习,做好考试准备。新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将安排补(缓)考,具体时间和试场安排开学第一周公布于瓯江学院教务部网站。缺考、考试作弊或违纪以及没按时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5.各单位要及时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工作总结,研究部署好新学期工作。
       6.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重视和加强暑假学院安全工作,确保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暑假期间闲置的办公室(特别是任课教师办公室)要仔细检查门窗,关闭水电并张贴封条;各辅导员、班主任应组织班级召开班会,将放假时间、假期要求以及返校注意事项等传达到每个同学,同时要掌握学生是否安全回家、假期安排等信息;各实验中心对不使用的实验室要贴好封条,暑假期间仍要继续使用实验室的教师,需填写《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所属单位盖章确认后交资产管理部备案。
       
       二、暑假工作
       1.7月3日至9月16日为暑假时间,学院行政人员(含各教学单位行政人员)7月3日起转入假期办公,各单位每周一上午安排相关人员来院处理有关行政事务,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日常值班。鉴于学院机构设置调整,暑期第一周各单位行政人员(含各教学单位行政人员)视实际工作需要来院办公,做好部门工作梳理和安排。
       2.学院办公室统一安排学院中层及科级干部白天值班(值班安排详见学院网站通知),请各值班人员注意值班时间,以便工作安排,值班安排表于7月3日起执行。
       3.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以小型、分散进行为主,要做好组织和慰问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活动成效。
       4.招生就业部要进一步收集就业信息,拓宽渠道,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档案整理、派遣(改派)等服务工作,确保就业工作目标的实现。认真做好2017年招生宣传与咨询、新生录取和录取情况总结等工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
       5.创业学院要做好创业园开放的协调、管理与安全检查等工作。
       6.组织部要切实做好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各项工作,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积极配合。
       7.暑假期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院学生公寓,教学改造工程的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
       8.各单位要根据《温州大学突发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行政〔2011〕48号)高效有序地做好夏季台风应急防御工作,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9.2017年暑期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和学院中层学习会拟定于9月12日-13日举行,学生思政工作研讨会拟定于9月11日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0.放假期间遇特殊事情另行通知,请各位老师、同学保证电话畅通。

       三、新学期开学工作
       1.暑假于9月16日结束。9月17日(星期日)全体行政人员返校办公,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单位分别召开本单位教职工会议,安排本单位新学期工作。全体教职工大会拟定于9月27日下午2:00在4-116召开(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届时请各位老师安排好相关事宜,准时参会。
       2.9月17日(星期日)老生开学报到、班务活动,9月18日正式上课。学生必须本人按时(9月17日8:10-16:00),携带本人学生证到瓯1号楼一楼大厅(经管学院、文法学院、理工学院、建工学院)、瓯2号楼三楼(设计艺术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得代办。因故不能报到注册的同学必须向辅导员申请并办好请假手续,不准事后补假。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
       3.新生定于9月19日(星期二)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9月20日(星期三)至9月22日(星期五)始业教育,9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10月9日(星期一)至10月15日(星期日)为军训时间。9月20日(星期三)专升本新生正式上课。
       4.9月16日-9月17日,学院承办举行国家司法考试。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传达到全体师生并遵照执行。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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