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转学实施细则》(行政〔2015〕51号)的文件精神,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拟同意严思雨等两位同学的转学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17年6月27日起到2017年7月1日止。
2、公示期间如对该学生转学事宜有异议,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务部反映,反映情况要有客观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3、联 系 人:程老师
1、公示时间从2017年6月27日起到2017年7月1日止。
2、公示期间如对该学生转学事宜有异议,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务部反映,反映情况要有客观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3、联 系 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86680885
邮 箱:8240701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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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