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名对象
校园内主要道路、广场、教学楼、实验楼(详见附图),请参照附图所示,将所设计的名称及设计释义填入表格相应位置。
二、命名原则和要求
1.整体性原则。命名要注意整体性,并对所设计、命名的方案(构思创意、文字含义等)进行简要阐释;
2.易读易记原则。命名采用汉字,字数不宜过多,力求言简意赅、好读易记、寓意深刻;命名中不要使用生僻字或多音多义字;
3.必要性原则。所有命名一是因为实际需要,便于师生进行校园识别而提出;二是为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浓郁文化氛围;
4.文化传承原则。诠释和反映学院的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理想追求、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
5.协调性原则。与实际功能、用途以及所处地理位置相匹配。
三、征集时间
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15日
四、投稿办法
投稿者可从学院网站下载该通知及其相关附图和表格,投稿时需同时上报纸版和电子版命名方案,纸版方案交评审委员会(瓯1-320室);电子版方案发送到邮箱:ojxuanchuan@163.com,联系电话:0577-86688887,联系人:杜老师。
五、评选办法
1.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征集、评审工作。
2.审定程序: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及师生代表进行初选,然后在全院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再由学院领导会议审定并批准试用。
六、奖励办法
方案一经采用,将对命名者进行相应奖励。其中:采用奖,证书+奖金1000元;入围奖,证书+奖金500元。
七、知识产权:
1.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的,以评审委员收到方案的时间为准。
2.一经采用,命名所有权归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所有。
3.所有方案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应征方案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应征方案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
党院办 宣传与招生工作部
2016年12月26日
点击图片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