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温大党委〔2014〕18号)、《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温大党委〔2014〕19号)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管理和育人奖励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4年度温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参评对象和评选条件见学校或学院相关文件(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各党总支评选各类先进个人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并注重向一线倾斜。2012年以来曾获得过院级(含)以上荣誉的个人,一般不再参加该项目的评选。
(三)优秀教师当选人应在2013/2014学年度教职工考核为“优职”或教学业绩为“A”的人员中产生,优秀共产党员当选人应在2014年度民主评议为“优秀”人员中产生。
二、推荐名额
(一)优秀共产党员8名(推荐学校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推荐学校1名)。
(二)优秀教师8名(推荐学校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3名(推荐学校1名,辅导员、班主任前期已经由学工部评选产生)。
(三)各总支评选人选的名额和类别见附件4。
三、评选办法
各党总支根据教职工综合表现,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总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本总支当选人员(单一类别中推荐总人数多于1人,请予以排序,排序为1的为校级推荐人选),并将相应的推荐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文件后的附表)、典型事迹材料及支撑材料报院组织与工会工作部。
学院不再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各党总支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均作为院级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学院根据院级先进个人名单,综合考虑师生的反映、业绩情况和典型事迹等方面的材料,择优向学校推荐各类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
四、材料要求
请各党总支按照附件4核定的人选名额和类别报送对应的推荐表、1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及支持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1月7日(周三)上午下班前报送院组织与工会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nusding@qq.com。(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778784)。
附件:







中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22日
2014年12月22日